经落地排查,张某某及其父母曾于9月13日18时左右在唐山宴大厅就餐,现张某某在曹妃甸区集中隔离观察 ,且第一次核酸结果阴性。现将张某某在唐部分活动轨迹予以公布 。主要活动轨迹如下9月13日15:55,张某某乘坐G1274次列次抵达唐山站,16:10打车前往开滦宾馆办理入住 ,18:00与父母打车前往唐山宴大厅就餐。
为寻找陆某某的密切接触者,现将此人的行动轨迹公告如下:2021年10月15日17:10从西安市乘坐MU2165次航班,于18:59到达上海市。2021年10月17日11:25从上海乘坐MU5643次航班 ,13:14到达天津市,14:00从天津神州汽车租赁有限公司租车由天津滨海国际机场出发,于17:30至曹妃甸工业区富岛酒店办理入住 。
接到协查信息后 ,我区立即启动流调程序,确定次密接人员曹某某,并落实了隔离管控措施。为寻找曹某某的密切接触者 ,现将此人的行动轨迹公告如下:2022年1月9日至1月11日,全天在唐海镇大通路咪咕超市上班。2022年1月12日11:30-13:00在唐海镇丰发酒店南楼一层用餐,13:10返回大通路咪咕超市上班 。
接到协查信息后,我区立即启动流调程序 ,并对王某某及其密接人员落实了隔离管控措施。
密接和次密接一般12小时内会被通知。根据相关防疫要求,新冠确诊患者的密切接触者(简称密接)和密接的密接(简称次密接)需要在12小时内转运至集中隔离场所进行隔离医学观察,如果次密切接触者接到流调电话不要慌 ,仔细回顾近期行程,如实回答流调人员的问题,以便流调人员尽快追踪到传染源 。
1、月19日14:00左右 ,李某独自步行前往丰润区第二人民医院进行核酸检测,随后步行返回3小区,自驾回到家中 ,未再外出。
2、丰润关于紧急寻找同时空接触人员的公告广大居民:2022年10月27日18:30通过排查,一名高风险地区返丰人员刘某某,10月25日从沧州市高新区明珠商贸城返回我区 ,该商贸城于10月26日发现阳性病例进行临时性管控,被判定为高风险区。
3 、密切接触者刘某某行程轨迹:4月24日14:36左右从5号门进入吾悦广场,14:38左右到14:39左右去1层的耐克店停留1分钟左右,14:48左右乘扶梯进入5层COCO奶茶店买奶茶 ,停留2分钟左右,15:05乘扶梯从2号门离开,15:06左右去吾悦广场后面忒儿街逛了一圈 ,15:10离开 。
4、行程轨迹:据陈某某本人陈述,10月25日15:56从哈尔滨站乘坐K940次列车来唐,10月26日06:59到达唐山站。期间10月26日在座位上吃早餐 ,去过2次本车厢卫生间,全程佩戴口罩。10月26日07:00多在唐山站东广场乘坐59路公交车,于8:00左右在都市花园站下车步行到母亲家 ,全程佩戴口罩,到家后未再外出。
5、第一次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 。为进一步寻找宣某的密切接触者,现将此人的行动轨迹通告如下:10月17日15:49自天津滨海机场拼车18:20到达海港开发区正兴佳苑 ,全程佩戴口罩。10月18日10:00自驾到达乐亭妇幼儿科门诊给孩子看病,全程佩戴口罩,10:30左右离开。18:00左右步行去正兴市场买菜,全程佩戴口罩 。
河北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寻找与次密切接触者有相同行动轨迹人员的通告2021年8月4日中午 ,我区通过自主排查,发现冯某某为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阳性密接孟某的密切接触者,我区立即启动流调程序 ,并对冯某某及其密接人员落实了隔离管控措施。
月24日—4月29日居家隔离。4月30日,8:30开车到新东产业园区项目工地,约10:00回家中 ,18:00左右去小区内健身房游泳,19:00左右回到家中 。
1 、并进行流行病学调查,王某已离开古冶 ,其在古冶轨迹如下:2021年11月26日20:49王某坐T124列车到达唐山站,出站后步行到唐山站公交站,大概21:15左右乘坐K2公交车回古冶 ,大概22点左右到达古冶北环枢纽站,出站后在路边乘坐网约出租车回到赵各庄沟北家中。12月4日王某已在唐山海港区进行隔离医学观察。
2、为寻找毕某某的同轨迹人员,现将其行动轨迹公告如下:11月17日18:25由唐山站乘坐22路公交车,18:45在凤凰世嘉站下车 。11月18日6:52由凤凰世嘉站乘坐22路公交车 ,7:12在唐山站下车。11月19日,18:06左右由唐山站乘坐22路公交车,18:26在凤凰世嘉站下车。
3、邓某某 ,男,工作地址:滦州市东海特钢,在范各庄镇77楼租房居住 。目前回原籍秦皇岛。7月22日22:24-23:05由天津西站到唐山站 ,下车后由车站揽客人员拼一白色轿车去丰润区唐山北站,一起拼车还有2人,邓某某先在唐山北站下车 ,另2人继续乘车,停车场取车后自驾车回古冶租住地,未外出。
4 、刘某在无为站上火车 ,坐G304次列车,17时30分在蚌埠南站下车,乘坐公交车128次到蚌埠站下车,19时25分乘坐T24次列车15车5号中铺 ,26日5时12分到达唐山西站。随后从唐山西站拼车到南堡,车上共有5人,车牌号冀B2E61C ,6时30分到达南堡开发区金港明珠住址后,未外出 。
1、刘某在无为站上火车,坐G304次列车 ,17时30分在蚌埠南站下车,乘坐公交车128次到蚌埠站下车,19时25分乘坐T24次列车15车5号中铺 ,26日5时12分到达唐山西站。随后从唐山西站拼车到南堡,车上共有5人,车牌号冀B2E61C ,6时30分到达南堡开发区金港明珠住址后,未外出。
2、为寻找陆某某的密切接触者,现将此人的行动轨迹公告如下:2021年10月15日17:10从西安市乘坐MU2165次航班,于18:59到达上海市 。2021年10月17日11:25从上海乘坐MU5643次航班 ,13:14到达天津市,14:00从天津神州汽车租赁有限公司租车由天津滨海国际机场出发,于17:30至曹妃甸工业区富岛酒店办理入住。
3 、接到协查信息后 ,我区立即启动流调程序,确定次密接人员曹某某,并落实了隔离管控措施。为寻找曹某某的密切接触者 ,现将此人的行动轨迹公告如下:2022年1月9日至1月11日,全天在唐海镇大通路咪咕超市上班 。2022年1月12日11:30-13:00在唐海镇丰发酒店南楼一层用餐,13:10返回大通路咪咕超市上班。
4、为寻找毕某某的同轨迹人员 ,现将其在南堡行动轨迹公告如下:2021年11月19日19:00自驾从唐山西上高速,20:00到达南堡开发区贝可多蛋糕店订蛋糕,后回硕秋园306楼岳母家中。11月20日9:20自驾去南堡开发区幸福城107楼看望舅母 ,11:20离开 。
5、为寻找王某某的密切接触者,现将此人的行动轨迹公告如下:2022年2月6日6:33由昌图县乘坐K1452次列车于16:22到达唐山站,16:30前往唐山站公交站,17:00乘坐城际1路公交车 ,于18:15到达曹妃甸区工业区蓝海嘉苑站点等车,19:30乘坐公司车辆达到曹妃甸区十一加首实大厦西楼宿舍,后无外出。
接到协查函后 ,我区立即启动流调程序,现将行动轨迹公布如下:7月26日10时20分至11时20分,李某某在滦州火车站门口广场搭乘一黑色大众私家车 ,在南堡开发区七天连锁酒店门口下车,现金支付。在七天连锁酒店居住 。8月2日,在七天连锁酒店附近六元面馆就餐 ,约1小时,微信支付时间为21时31分。
为进一步寻找李某某的密切接触者,现将此人的行动轨迹公告如下:7月28日11:09自肃宁站乘坐K974次列车14车厢41号于16:19到达唐山站 ,步行至唐山客运西站,乘坐17:00唐山—曹妃甸客车,18:00到曹妃甸工业区六加水景公寓宿舍。19:43到水景公寓宿舍楼下马丽超市购物,逗留约10分钟。
河北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寻找与次密切接触者有相同行动轨迹人员的通告2021年8月4日中午 ,我区通过自主排查,发现冯某某为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阳性密接孟某的密切接触者,我区立即启动流调程序 ,并对冯某某及其密接人员落实了隔离管控措施 。
密切接触者于某某行程轨迹:4月24日14:36左右从5号门进入吾悦广场,14:38左右到14:39左右去1层的耐克店停留1分钟左右,14:48左右乘扶梯进入5层COCO奶茶店买奶茶 ,停留2分钟左右,15:05乘扶梯从2号门离开,15:06左右去吾悦广场后面忒儿街逛了一圈 ,15:10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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